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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自考生指南11】学位办理注意事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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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位申请注意事项

第一:每年的学位申请时间都定在开学的3月20日——4月20日(9月20日-10月20日)正常上班时间,学生可以尽量在这段时间里办理。领证时间为3月或9月。工作程序繁多,整理和核查的工作非常繁重,请需要申请学位的学生积极配合,过期不予受理!!!

第二:学士学位申报地点为:师大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科107室。线路是河西荣湾镇—→枫林路右拐——→金星路右拐—→省胸科医院大门对面(格林星城楼盘的对面)—→斜上坡右拐就是。

第三:学士学位申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:

(1)获得本科毕业证书,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,两年之内申请。过期视为本人放弃,不再予以办理。

(2)毕业论文成绩为良好。

(3)参加学位外语考试(外语考生考二外),且成绩合格。

(4)从毕业日起二年内(以毕业证上毕业日期为准)向主考院校申请;未按时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。

(5)已获得本校学士学位的不得再申报本校第二个学士学位。

第四:申请必备材料:①毕业证书原件、复印件.原件审核后退还。②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(注意:毕业证跟身份证复印件必须复印到一张纸的正反两面).③二寸蓝底近照两张.④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原件、复印件(2005年以前学位外语合格证原件,2005年以后提供学位外语准考证或网上打印成绩).⑤学位评审费。

第五:为避免遗失,学位证书不邮寄,委托他人代领者请提供本人身份证。未按规定时间领取者,学校将不再保留学位证书,责任自负。

湖南师大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科

联系电话:0731—88912527刘老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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